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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思想道德、法治安全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17-11-14 发表者:admin 浏览次数:

   2017年11月14日,信息技术系罗岩峰书记给17级计算机应用技术班新生班班干展开思想道德、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安全教育。

一、法治理念培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内在统一性

要培养大学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就必须使其具备良好的法治理念和思想政治素养,法治理念培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一)育人目标的一致性
  学校教育,育人为本。法治理念培育的价值目标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目标具有一致性。这主要体现在:法治理念培育着眼于使大学生自觉遵守法律,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有序。
  (二)培养方向的相辅性
  法治理念培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因其内容和特性差异,在人才培养方向上具有相辅性。法治理念培育在于使学生成为一个知法、守法的社会公民,这是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层次。

(三)内容属性的关联性
  思想政治教育包含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法治理念培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应加强法治理念培育,在法治理念培育中应凸显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和价值功用。

(四)方式方法的互补性
  按照高校人才培养教育、服务、管理等职能的划分,思想政治教育侧重于教育职能,法治理念培育侧重于管理和服务职能。体现在方法上,法治理念培育趋向刚性,表现为基础性、普遍性的规范约束,适用于每一个社会成员,强调法律责任承担的严厉性和处罚性,其适应的领域具有广泛性,较易受到多元化价值取向的冲击,很难用完全统一的标准来约束每一个受教育者。只有两者互为补充,刚柔并济,才能真正实现人才培养的要求。

二、法制理念培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的有力保障

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角度看,法治理念培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的保障。

(一)法治理念培育有利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法治化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柔性教育管理方式,教育效果偏隐性、不明显。通过法治理念培育,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期以来累积的有效经验和成熟做法规范化、制度化,上升为刚性的规范,有利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的构建和政策地位的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理念培育有利于进一步彰显主流价值观

法治理念培育强调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意识,法治理念培育的过程既是引导学生正确行使权利的过程,又是规范行为、履行义务的过程。

(三)法治理念培育有利于和谐校园建设

和谐校园建设其实质在于用文化感染人的思想,用制度规范人的行为。法治理念培育的过程,也是大学校园法治文化构建的过程。这就必须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程序完备和统一。事前程序就是要求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学生公布、告知,应让全体学生知晓各项学生管理规定的内容,从而决定自己的价值取向和行为。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尊重和发挥人的主体性是以人为本的基本内涵,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尊重和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1.尊重学生法律上的平等权。

这就意味着学校和学生形成了平等的民事关系,双方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教育者理应尊重受教育者的权利。
    2.尊重学生民主管理的权利。

学生参与班级民主事务管理的原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在班级事务管理中,应充分体现大多数学生的意见和观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明确的或未作规定的事项,可引导学生通过班级事务民主管理的方式来实现。